移动支付须避免排他式竞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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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一些城市的沃尔玛提出只接受微信支付,不接受支付宝支付,而沃尔玛方面提出,“这是一种商业决定”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移动支付须避免排他式竞争
不管商家出于何种目的作出的商业决定,厚此薄彼地禁用某一类支付手段,都有些欠考量。
 
首先,这是对消费者便捷支付的无形掣肘。近几年,随着支付宝、微信支付等支付服务的快速兴起,数字支付已成我国主要支付方式之一。正如“萝卜青菜,各有所爱”,有的人喜欢用微信支付,也有人青睐支付宝、云闪付等。诚然,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是消费者的权利。当商家在银联卡、信用卡、预付卡、现金等支付手段之外,只支持某种或某几种数字支付,便是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支付方式这一合法权益的剥夺,势必会降低移动支付的普及率和便捷性。
 
这种做法也是对公平交易的损害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早就规定,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,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,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。商家在消费者本可选择不同数字支付手段的情况下,暂停使用支付宝,应该算得上是破坏公平交易的强制交易。此举对于想要用支付宝进行支付的消费者来说,是在给其交易行为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,当然会引起强烈不满。这些消费者完全可以“用脚投票”,抛弃目光狭隘的商家。
 
此外,商家此举也涉嫌不正当竞争。随着无现金社会的日益走近,移动支付竞争越来越激烈,支付宝与微信之间互不相让,一些新面孔也铆足劲加入战斗。这其实是好事,因为有竞争才会有进步、有发展。腾讯董事会主席马化腾前一段时间就表态,移动支付在中国发展迅速,得益于合理竞争。移动支付行业的公平竞争理当得到鼓励和保护。

非正当竞争在当今社会是行不通的,也是不允许的,企业无论竞争多激烈也不能漠视和损坏消费者的利益,消费者才是这个社会所有企业生存的基本,做移动支付的企业与其在一城一池上打压对手,到不如从自身发展,以服务,技术,口碑等积极性方面超越对手,从而占领市场,赢得消费者青睐。